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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剑河县围绕解决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深入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按期完成低保年度核查,筑牢民生兜底保障。按照“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的要求,做到户户核实,按期完成2023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同步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录入低保边缘家庭信息系统,开展特困人员复核和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和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认定,依规做好救助粮的采购和发放工作。2023年上半年,全县纳入农低保5227户13340人,发放资金2671万元;纳入城低保837户2359人,发放资金558.12万元。

二是巩固拓展社会救助成果,守住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全面落实“单人保”、特殊刚性支出核算抵扣、分类施保、渐退机制等过渡期低保倾斜政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经办能力,在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及易地扶贫搬迁社区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共派遣社会救助协理员20名。2023年上半年,全县保障特困供养对象681户704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30户131人,分散供养对象551户573人,发放特困人员供养救助资金453.29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425户175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5.33万元。

三是出台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效能。出台《关于建立剑河县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满足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形成“物质+服务”的综合关爱救助格局,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制度保障。

来源:剑河县民政

编辑 张楠楠

二审 欧秀锦

三审 彭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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