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菜市场打灯销售生鲜农副产品是非常普遍的事。这种灯,行业内叫“生鲜灯”。在“生鲜灯”照射下,海鲜、肉类等会显得格外新鲜红润。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办法引发了多方关注,为此记者探访了瑞安市部分农贸市场了解相关情况。
在安阳菜市场内,记者发现,无论是果蔬区、海鲜区,还是畜肉区,都没有发现所谓“生鲜灯”的踪影。虽然是样式相同的普通照明灯,但是这些灯仍然有着不一样的色调,很难判断是否与生鲜灯有着同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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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生鲜灯’就是在误导消费者,对其他不用‘生鲜灯’的商家不公平。”市民董先生表示。
而在瑞安农贸市场内,情况就不一样了。记者观察到,虽然有部分商铺在使用普通的照明灯,但是大部分商铺仍在使用“生鲜灯”,其中海鲜区和畜肉区的商家占大多数。在“生鲜灯”的照射下,很难判断新鲜程度。
瑞安农贸市场负责人曾先生表示,瑞安农贸市场目前正在积极逐步整改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在红光农贸市场,记者看到市场内部分商铺使用“生鲜灯”照亮自家的产品,这些农副产品显得格外“新鲜亮丽”。据悉,禁用“生鲜灯”的新规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还有5个月的过渡期。红光农贸市场管理员胡力克告诉记者,该《办法》颁布后,他们已经提前做好了禁止使用“生鲜灯”的相关宣传工作,将按照新规管理商户们的用灯行为。
胡力克说:“我们市场已经提前开展宣传工作了,市监局也要求我们积极配合,提醒经营户,把《办法》落实下去。”
其实关于“生鲜灯”的争议早已存在。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在菜市场的灯光下看起来非常鲜亮的商品,买回家后却变了样。该《办法》出台后,消费者们都非常叫好。
市民潘先生说:“禁用‘生鲜灯’之后,产品就有了真实感,我非常赞同国家出台这个《办法》。”
不少商户表示,他们的农副产品已执行严格的检验检疫流程,停用“生鲜灯”对他们影响不大,他们会积极配合市场的相关工作,按规定尽早整改。
“我们在群里已经看到这个消息了,市场管理人员也通知我们了,我们都会积极配合的。”商户施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