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资料图】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事项概述
近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
司北京美锦嘉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美锦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管理的基金美锦氢扬(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
资基金”或“美锦氢扬”)的通知,美锦氢扬、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与山东奥扬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扬科技”)及其实控人苏伟
共同签订了《关于山东奥扬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美锦氢扬以
其自有资金 2,000 万元增资奥扬科技。本次增资完成后,美锦氢扬持有奥扬科技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及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NJ5P2B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姜颖
成立日期:2017-08-04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666 弄 2 号 7 层 702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美锦氢扬(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WCDX45X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美锦嘉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03-12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 877 号 T1 栋青岛西海岸国际金融中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有限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锦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持有
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姓名:苏伟
身份证号:3707*********6817
住所:山东省诸城市
除美锦氢扬(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子公司管理的基
金外,上述其他交易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的情形。经查询,上述各交易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液体分离
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增资前后,奥扬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轮增资后注
本轮增资前出 本轮增资前 本轮增资后
股东名称/姓名 册资本(万
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元)
其他股东 8,059.7263 100.00% 8,059.7263 97.12%
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 141.6557 1.71%
美锦氢扬(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97.6936 1.18%
限合伙)
合计 8,059.7263 100.00% 8,299.0756 100.00%
四、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方:美锦氢扬、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2)标的公司:奥扬科技
(3)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苏伟
投资方同意按照标的公司上述整体估值参与标的公司本次增资。
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款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至标的公司。标的公司
应在交割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启动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关于本次交易的变更
登记手续,且该等工商变更登记已明确反映投资方在本次增资中认缴的股权。
股东大会批准的预算和经营计划进行的业务发展和流动资金补充等董事会及/或
股东大会批准的、与标的公司业务相关的用途。
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重要义务,或其在本
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在重大方面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有误导
性,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奥扬科技主营汽车供气装备系统、能源储运装备系统、制氢加氢集成装备系
统,是国内外知名的新能源装备生产制造企业。奥扬科技天然气供气系统(LNG)
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前列;供氢系统业务已经与多家客户建立起稳固
的合作关系,目前市占率居业内前列;2022 年奥扬科技氢气 IV 型瓶产品取得国
内生产资质和产品证书。奥扬科技 ALK 碱式电解水制氢装备系统已自主研发成
功,拥有 1-2000Nm³/h 碱式电解槽制氢系统全型号产品设计及生产能力。
本次投资有助于美锦氢能产业链进一步“补链、强链、拓链”,完善公司在
供氢系统、碱式电解水制氢装备方面的布局,之后公司将与奥扬科技在绿电、绿
氢的氢能产业链综合解决方案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本次投资旨在加快公司在氢能能源产业链布局,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本次投资使用美锦氢扬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
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在业务上与公司相互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造成
影响,不会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存在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将面临较长投资回收期。当合
伙企业在投资运行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所在的宏观环境或其自身环境均可能发生
重大变化,均可能对被投资企业的成功运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
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本次投资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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