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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我省对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有关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是降低了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由600元降低至300元。

二是提高了支付比例。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的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在职人员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5%;退休人员分别为70%、65%、60%。定点零售药店的支付比例按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三是提高了年度支付限额。在职人员的年度支付限额由1800元提高至2000元,退休人员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

上述优化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实行。

[责任编辑: 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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